一👴🏻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♻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。
二⛽️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進入考點後,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🧜🏻,不得在考場外逗留👨🏻🏫,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🪓。
三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,以及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儀器等💝,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📒、報紙🙇🏽、稿紙👩✈️🧙♂️、圖片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照相設備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⛳️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🚵🏿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、用品等👨🏽🌾。
四、考生入場後,對號入座,將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。《準考證》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。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試卷後🧑🏻🍼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🏌🏻♀️,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𓀛。凡漏貼條形碼的,凡漏填(塗)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遇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、漏印✥、重印、缺頁等問題,可舉手詢問;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🙋🏿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✬。
五、開考信號發出後👩❤️👩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🧑🏿💼。
六🧬、開考15分鐘後👩🏿🦲🎄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七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🧻👩🏿🎤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👩🎤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💩、旁窺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🚢,不準傳抄試題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🍢、答題卡、答題紙🤳,不準將試卷🤵🏼♂️、答卷😩、答題卡𓀇、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😄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🚟👧🏽。
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♾。自命題科目,由考生將試卷💇🏼♀️、答題卡、答題紙(或者答卷)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🧟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。
十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𓀏,移送司法機關🩸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